富士电机(中国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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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概要: 在上海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a社”)的公司网站中,发现其在未经富士电机许可的前提下,擅自使用“fe”注册商标(富士电机注册商标)。
相关法律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
第9条的规定,“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,对商品的质量、制作成分、性能、用途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。”
处理以及结果:
通过微信平台,发起侵权投诉通知,要求删除这些虚假公众号。
清除虚假公众号的同时,加强富士品牌保护机能。